3A景区属于基本层次,具备了比较完整的为游客提供游览及相关服务的基本功能,级别是省一级的。
我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AAA级是仅次于AAAAA级和AAAA级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省旅游局,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北京、江苏、河南、广东、湖北、陕西、黑龙江、宁夏、四川、新疆、广西、云南、福建等省区都有多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评定标准:
1.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较好。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至少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游客中心有服务人员,业务熟悉,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有特色,品种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有特色,符合GB/T10001.1-2000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设计有特色。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9664规定的卫生标准。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规定的卫生标准;游泳场所达到GB9667规定的卫生标准。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协调。全部厕所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基本协调,标志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80%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及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得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较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级意义;
(c)有较多珍贵物种,或景观奇特,或有省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大,或资源类型较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良好;
(e)资源实体完整,基本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市场吸引力
(a)周边省市知名;
(b)美誉度较高;
(c)市场辐射力较强;
(d)有一定特色,并初步形成主题。
11.接待能力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0万人次以上。
12.游客满意度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较高。
1.可进入性较好。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至少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作。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一、AAA级旅游景区评判标准,旅游交通
1.可进入性较好。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至少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作。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4.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作,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二、3a景区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一份;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一式三份;
三、申请3a景区的审批程序
1、申请评定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要根据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
2、申报1A级的单位,由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审批,公告;
3、申报2A、3A级的单位,由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并报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检查评定,合格的由省级评定机构审批,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
第十五条
AAA级旅游景区评判标准,旅游交通
1.可进入性较好。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至少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作。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4.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作,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分为5A4A3A2A1A级景点A越多肯定越好5A级为中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5A"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则是景区评定"5A"级别的最根本标准。围绕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测评内容共分为8大项,包括旅游交通、游览安全、旅游购物、景区卫生、邮电服务、经营管理、游客满意率、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总分1000分;围绕服务质量与景观质量则分为2大项,分值100分。截止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共确定了227家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2、4A景区评价标准也是大项,包括旅游交通、游览安全、旅游购物、景区卫生、邮电服务、经营管理、游客满意率、资源和环境保护8项。较之"4A"级的标准,"5A"级对景区的人性化和细节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3A、2A、A评价标准相对5A和4A来说要宽松许多,总的来说这些景区的名气都不是很大。
4A、3A级等景区的意思:由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从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全文如下: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ofratingforqualityoftouristattrac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75-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0001-19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旅游区(点)tourist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旅游资源tourism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游客中心visitor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AAAA级旅游区(点)
6.1.1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1.3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1.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1.5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标识规范、醒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1.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1.7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的使用;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设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1.8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50万以上。
6.1.9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较高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1.10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围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6.2AAA级旅游区(点)
6.2.1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设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顺畅。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2.2游览
a)各种引导标准(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2.3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2.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道路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全部厕所拥有冲水、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2.5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2.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2.7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并使用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达8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电话、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具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2.8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30万以上。
6.2.9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2.10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国内具有代表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国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6.3AA级旅游区(点)
6.3.1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较好。依托城镇交通出入方便;或通往景区的公路、航线方便、通畅;
b)有专用停车船场所。布局较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较顺畅。标志及中外文字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基本合理,通行方便。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基本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3.2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
b)有多种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内容丰富,制作较为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证上岗。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或相应场所。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较熟练,热情服务。设有咨询投诉电话。
6.3.3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较好地维护治安秩序。
c)事故处理及时,记录档案准确、齐全。配备游客常备药品。
6.3.4卫生
a)环境比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道路基本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基本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比较协调。70%厕所拥有冲水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比较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基本合理,造型比较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基本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3.5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3.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基本合理,有利于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比较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及时、妥当,记录完整。
6.3.7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得到有效贯彻,定期监督检查,保存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和质量形象;
d)设立旅游接待室;
e)高级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70%;
f)有经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组织措施得力。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电话、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记录基本齐全;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具有供游客休息的设施,数量基本能满足游客需要;
k)能够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3.8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10万以上。
6.3.9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等旅游资源保护措施明确、有效,能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护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良好。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比较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比较协调,或具有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一定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比较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与景观及环境基本协调;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3.10旅游资源的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意义;或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6.4A级旅游区(点)
6.4.1旅游交通
a)通往旅游区(点)的交通基本通畅,有较好的可进入性;
b)具有停车(船)场所,其泊位基本能满足接待需要。场地较平整、坚实或水域较顺畅。有中外文字标志;
c)设有可供游人通行观览的步道或航道,路面基本平整、坚实,航道比较顺畅;
d)区内无严重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
6.4.2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醒目、规范,符合GB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
b)具有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内容较丰富;
c)导游员(讲解员)服务基本能满足需要,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普通话达标率100%,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比较科学、准确、生动;
e)能提供咨询服务。
6.4.3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能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治安秩序;
c)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比较准确、齐全。配备游客常备药品。
6.4.4卫生
a)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和道路基本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比较协调。50%厕所拥有冲水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比较洁净,室内较整洁,比较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基本合理,造型比较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基本上能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4.5通讯
a)出入口或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4.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基本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比较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记录完整。
6.4.7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效,定期监督检查,保存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一定的产品形象和质量形象;
d)设立旅游接待室;
e)高级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60%;
f)有相应级别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基本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投诉处理岗位和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比较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
j)设有适当的游客休息设施。
6.4.8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3万以上。
6.4.9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中规定的1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等旅游资源保护得力,能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能够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特有风貌;
e)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比较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比较协调,绿地面积占有一定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比较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比较落实,效果较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与景观及环境基本和谐;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4.10旅游资源的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本地区内具有重要意义;或其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本地区独有或罕见景观。
7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与监督检查
7.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按国家和地方两级进行。
7.2国家旅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分别是全国和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成立全国和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7.3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AAAA级、AAA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工作。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AA级、A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工作。
7.4各级旅游区(点)的具体评定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区(点)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
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以评定检查员在旅游区(点)联络员陪同下,在评定现场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统计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定的《旅游区(点)游客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
3、在质量等级评定过程中,《旅游区(点)游客意见调查表》发放规模,应区分旅游区(点)的规模、范围和申报等级,一般为30~50份,采取即时发放、即时回收、最后汇总统计的方法。回收率一般不应低于80%。
4、《旅游区(点)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分发,应采取随机发放方式。原则上,发放对象不能少于三个旅游团体,并注意游客的性别、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均衡。
5、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计分方法:
(1)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
(2)计分标准:
①总体印象项为20分。很满意为20分;满意为15分;一般为10分;不满意为0分。
②其他16项每项为5分,总计80分。各项中,很满意为5分;满意为3分;一般为2分;不满意为0分。
(3)计分办法:先计算出所有《旅游区(点)游客意见调查表》各单项的几何平均值,再对这17个单项的几何平均值加总,作为本次游客意见评定的综合得分。如存在某一单项在所有调查表中均未填写的情况,则该项以其他各项(除总体印象项外)的平均值计入总分。
6、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游客意见综合得分最低要求为
AAAA级旅游区(点):75分
AAA级旅游区(点):60分
AA级旅游区(点):50分
A级旅游区(点):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