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发对象不同:
Q1字签证签发对象: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字签证签发对象: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二、支持性申请材料不同:
Q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Q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逗留期限不同:
Q1字签证是长期居留签证。停留期为180天至5年。申请Q1签证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亲属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Q1签证持有人入境后,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家庭团聚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有效期为180天至5年,外国人持此居留证件出入境在有效期内不再需要办理签证。
Q2字签证是短期停留签证。停留期最长可达180天,停留期满后还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中国驻外使领馆将根据申请人诉求为其签发多年多次入境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
签证种类q2是探亲Q签证。
Q2字签证的申请人范围是: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天)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条例在已经2013年7月3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有专为海外华人设立探亲Q签证,有效期最长可达5年。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将普通签证分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类,分别对应定居、工作、学习、访问、旅游、过境、乘务、记者等事由。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开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寄回来的签证,开始出国旅程。
外国驻华领事馆负责办理其领区范围内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因此,申办签证的人士,应事先了解前往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及管辖地区。
Q1字签证是长期居留签证。
Q1签证的人员的停留期为180天至5年。申请Q1签证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亲属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Q1签证持有人入境后,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家庭团聚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有效期为180天至5年,外国人持此居留证件出入境在有效期内不再需要办理签证。
扩展资料:Q签证主要发给申请移民探亲的海外华人,因此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申请Q签证的华侨签发签证,签证有效期较长,可以方便回到这个国家。根据申请人的截止日期,它分为两个特定类别,Q1和Q2。
Q2签证短期签证。停留期最长可达180天。证件到期后,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为申请人签发多年期多次入境签证。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将普通签证分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类,分别对应定居、工作、学习、访问、旅游、过境、乘务、记者等事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Q字签证
一、办理Q类香港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干份、符合《往来港澳通行证》标准的相片若干张、及符合申请香港其他类(Q)签注的材料(见下面),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现场填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同时申请香港其他类(Q)签注。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回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其他人员每次申请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的,须提交单位意见。
4.提交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2)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以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
(3)赴港澳治病的,提交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部门出具的需港澳治疗的证明以及相关病历。
(4)赴港澳奔丧的,提交在港澳死亡证明以及其身份证明。
(5)赴港澳应试的,提交应试证明书。
(6)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派遣赴香港的证明。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
2不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二、符合申请香港其他类(Q)签证的申请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其中因奔丧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提交港澳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住在当地,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在当地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签证办理程序
1.填妥香港特区政府文件《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表格编号:ID(C)936A和ID(C)936E》。
2.填妥学校文件《入学申请人(内地)要求签证担保书》,以书面委托本校提供特区签证担保。
3.下列文件之复印本,连同已填妥的《入境签证申请表格》及《要求担保书》寄回本校招生处(注意:必须在每一页复印文件上写上申请人姓名、报考课程名称、课程编号,以及身份证号码);内地居民身份证(若已持有有效的旅游证件,如赴港澳地区通行证或中国护照,请一并提供副本);户籍证明文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学历证明文件(包括高中毕业证书、高叁成绩表及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本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经济证明(例如:定期收入证明、银行储蓄证明、拥有不动产或物业之证明);特区入境签证费用及专递签证邮费之缴费证明。
4.待收集所需文件后,学校会将申请送交入境事务处审批。香港入境许可证批出后,学校会将证件以专递邮件寄给同学。
四、签证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急需往港澳治病的,提供内地地级市以上医院的证明或病历。
急需往港澳地区奔丧的,提交在港澳地区死亡证明以及身故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签证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7个工作日。
注:1.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提前3天以上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3.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签证办证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收费标准收费。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其他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其他签注:40元/项。
七、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其他签注(Q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3个月二次进入有效、1年一次有效、1年两次有效共4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